构造函数不能声明为虚函数,在执行构造函数前对象尚未完成创建,虚函数表还不存在。
析构函数可以被声明为虚函数,基类的析构函数一般建议声明为虚函数。
Example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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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面定义了两个类:一个基类base,一个派生类derived。
基类和派生类都分别定义了各自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。
基类和派生类中各有一个int型指针成员变量:
在基类的构造函数中,给指针变量b分配了5个int型空间;基类的析构函数用于将b所指的空间释放掉;
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中,指针成员变量d被分配了8个int型空间;派生类的析构函数是为了释放掉d指针所指向的存储空间。
在主函数中创建一个基类类型的指针pBase,指向一个派生类对象,之后释放掉pBase指针所指向的对象的存储空间。
首先,基类的构造函数被调用(base constructor);
其次,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也被调用(derived constructor);
最后,基类的析构函数被调用(base destructor)。
但是却没有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,这样会导致d指针所指向的整型存储空间不会被释放,从而造成内存泄漏。
需要将基类的析构函数声明为虚函数。
1 | virtual ~base() { |
基类的析构函数声明为虚函数之后,子类的析构函数也自动成为虚析构函数,在主函数中基类指针pBase指向的是派生类对象,当delete释放pBase指针所指向的存储空间时,
首先执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(derived destructor);
然后执行基类的析构函数(base destructor)。
综上所述,将基类的析构函数设为虚函数,可以保证派生类被正确地释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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